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居住的人员;
2、只能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之一;
2、申请换领:交验居民身份证,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3、申请补领: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居住地派出所受理时,依托山西省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对申请人身份信息的核对、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指纹信息,确认制证信息与申请人本人信息一致后,生成居民身份证受理信息,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2)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民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向受理地派出所缴纳工本费。
(3)关于证件的发放。按照“谁受理、谁发放”的原则,受理地县级公安机关收到成品证件后,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读卡并分发到各受理地派出所,派出所接到成品证件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读卡,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60天,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90天。
办理费用:换领身份证,每证收费20元;丢失补领身份证,每证收费40元。
申请人居住地所在地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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