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1、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注:若申请人无户籍(如军人)的话,需要自行出具相关证明。
大同居民与出国人员/华侨结婚登记材料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城区后场面街乙15号 5354624
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城区府南街1号 5209161
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同泉西路政务审批中心 7015480
南郊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口泉乡政府4052210
南郊区民政局新旺婚姻登记处 新旺乡政府5818480
南郊区民政局马军营婚姻登记处 马军营乡政府7650526
新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区民政局二楼 3075201
市开发区婚姻登记处 文瀛湖东开发区管委会五楼6108523
大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县民政局院内 8012249
阳高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新 建路民政局院内 6651647
阳高县民政局古城婚姻登记处 古城镇政府院内 6730096
办理费用
每对9元,另加其他费用(如证件拍照费用)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